阳新博物馆之友章程

发布人:阳新县博物馆 发布时间:2024-01-14 次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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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新“博物馆之友”章程


一、总则
1、本章程旨在明确“博物馆之友”的定义、申请条件、会员权益和义务等,以确保“博物馆之友”活动的顺利开展和会员权益的保障。

2、本团体由喜爱历史、尊重知识、热衷于博物馆发展事业,愿正当行使会员权利、履行会员义务的各界人士参加,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


二、会员管理
个人会员:个人会员需年满18周岁,热爱博物馆事业,有意愿为博物馆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。
团体会员:团体申请需提供组织架构、宗旨、章程等信息,并由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作为代表。
会员权益:参加博物馆举办的“博物馆之友”活动和专题讲座;优先参观博物馆展览和举办的相关活动;享受博物馆商店、餐饮等服务的折扣优惠;获得博物馆发布的会员专属信息和资讯;参与博物馆学术研究和志愿者活动的机会;享有参与“博物馆之友”会员交流和联谊的权益等。


三、会员义务

1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,积极参与“博物馆之友”活动。
2、尊重博物馆的权益,不得从事有损博物馆形象的活动。
3、自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和友谊,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其他会员的利益和形象。
4、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条件,积极参加博物馆的志愿服务活动,为博物馆的发展贡献力量。


四、组织机构

1、“博物馆之友”理事会由热爱博物馆事业的各界人士组成,负责制定“博物馆之友”的发展规划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等。
2、“博物馆之友”活动开展会员管理,鼓励公众积极参与。


五、经费管理

1、“博物馆之友”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、社会捐赠、企业赞助等。
2、“博物馆之友”经费使用需经理事会审议通过,并接受会员监督。